各学院:
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现将2012年度增列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工作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基本条件(附件1)”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基本条件”(附件2)进行增列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初审工作。
2、随着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深入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比例逐年扩大,建立一支满足专业学位教育发展的企业导师队伍已成为我校当前导师队伍建设的重点。企业导师遴选标准与学校导师有着显著的区别,各学院在初评时对此要给予充分的考虑,对共建单位高级技术人员申报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更要予以政策支持。
3、各学院务必于3月23日前将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通过并公示无异议的申报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申报材料包括《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及支撑材料(各一式三份) 和《硕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及支撑材料(各一式一份)。
4、本校教师申请研究生指导教师请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博士(硕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校外人员申请研究生指导教师请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校外人员担任博士(硕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上述表格请登陆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在“学位办下载”区下载。
附件:
1、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基本条件
2、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基本条件
研究生院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