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辅修专业培养计划的通知
发表日期:2008-12-15 阅览

通知

有关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辅修专业培养计划的通知已经在学校教务网上予以公布,有学习成绩较好,有能力辅修本专业以外课程的同学,可以到教学办查询相关文件。

基本情况:

1、修完第一学年及以上主修课程,且前一学期考试成绩良好者;

2、凡经过核准通过的学生,必须缴纳课程注册费;

3、每学期修读辅修专业课程不得超过12学分;

4、辅修课程不能和主修课程上课时间冲突;

5、主修课程经补考后仍有两门不及格,取消辅修资格。

详细内容,参考学校下发的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