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建大《关于印发《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2015】136号文件,为切实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提高推免生选拔质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创业、全面发展,学院根据教育部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实施细则。
一、工作组织
学院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成立由负责参与学生教学、管理工作的人员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包括主管教学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本科教学秘书、学工办主任、学生所在年级辅导员、各专业教师代表。
二、 程 序
1、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关于取消免试研究生资格文件知情书》以及在校期间的获奖证书、CET等外语成绩证明、计算机等级证书、论文、专利等相关佐证材料和学校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单。
2、由教学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核,只有符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中所规定的必备条件及可选条件之一者方能上会;
3、学院召开推免会议进行考核测评:
学生的考核采取综合测评,测评成绩由学业成绩及面试成绩两部分构成。
(1)学业成绩包括平均学分绩点、奖励加分、特长加分三个方面的分数,占综合测评成绩的70%。
(2)面试成绩包括学生的政治思想、学习目标、外语能力、专业能力等方面,由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全面考察及评分,占综合测评成绩的30%;
4、会议当场进行综合测评成绩汇总并公布,各评委在成绩汇总表上签字确认。
5、对于已提前确定推免资格的学生,经审查符合学校文件规定,可直接推荐。
三、 名单确定
根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确定推荐顺序,按照学院免试研究生名额初步遴选确定推免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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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27日